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70725/1165787/
是在演法制史情境劇嘛?
法律改多久了啊...連政府機關都會出宣導小影片跟資訊在公務機關無限播放了...
附圖支付命令不就寫了「遺產範圍內」?
如果連幾個字都要白話文才不會傲慢,是要寫成「就是只要還你媽死掉留下的的錢加起來那樣就好了喔」,斜線粗體加72號字,那我也認惹。
還有律師是不是被搞了啊?
通篇文字只出現沒救了幾個字,影片也沒有律師...
他會不知道民法繼承編施行法?
我開始有點懷疑不是需要法律白話文,是需要耐心讀完公文書的全民運動。